本报讯陕西省人社厅克日出台了《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券管理试行步伐》,决定从本年起在全省范畴内推行就业(创业)培训券制度,持券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全省培训定点机构机动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 据悉,城镇登记赋闲职员、城镇新生长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夫工、农村剩余劳动力、登记赋闲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7类职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陕西户藉或外省在该省参加社会保险且有就业和创业愿望者均可申领就业(创业)培训券。 根据培训专业的差别,《就业培训券》面值分别为600元、480元、360元3种,《创业培训券》面值为600元。《就业培训券》和《创业培训券》面值只含培训部分,对按规定培训合格的按面值全额兑付。参加就业培训合格职员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对培训机构再按该省1000元、800元、600元的就业培训补贴标准补齐差额部分;参加创业培训合格职员在6个月内乐成开业并按规定举行了跟踪引导办事的,对培训机构和跟踪引导办事机构再按该省18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规定分别补齐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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